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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阎淑芹 2000年春天,我同功友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地方公安局非法拘留一个月,在压力面前,违心地在所谓的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内心感到深深的痛悔。这样好的功法,教人修心向善、净化人的心灵、净化人的本体,为什么不能堂堂正正修炼呢?真实愧对恩师。现在我郑重声明,那份所谓的“保证”作废。那不是我的真心话,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坚不可摧,一定在修炼的这条路上一修到底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5/214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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