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司秀云
99年8月,我所在居委会主任多次上门,拿出写好的几条所谓“对法轮功的认识”让我签字。在她的一再要求下,我签了名。事后我很后悔给大法抹了黑。严正声明:那次签名作废。用心做好三件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3/1377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