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霞 我是98年得法的,在99年“7.20”的高压下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当时只是停留在表面上学法,人的东西很多,多年的邪灵文化在自己的头脑中很深,自己的意识不强、怕心很重,写下一份“不学法、不進京”的保证,并且还交了一本《转法轮》。“7.20”后有段时间渐渐的不学法了,讲真相也不去做了,由于怕心把手里的十几份真相材料给烧了。现在想起来就万分痛心,悔恨自己,对不起师父的苦度。严正声明以上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弟子做的三件事,放下执著,精進实修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