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彭俊南
我在2004年被邪恶非法绑架,自己在狱中配合邪恶照了象,释放时,恶警强迫家人在“释放书”上签字。特此严正声明:家属代自己签的字及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4/1377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