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兴之
以前因学法不深,在邪恶的威逼下,交出了大法书。我对不起师父的苦心救度,严正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。今后坚决做好三件事,勇猛精進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4/1377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