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黄建云、曾良玉、罗优梅
在劳教所被迫害期间,所说、所写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论作废。弥补过错,紧跟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4/1377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