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战莲蓉
在劳教所里所说、所写以及由他人代笔所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加倍努力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4/1377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