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尹翠珍、刘淑云、于洪菊、李华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按师父所安排的修炼路走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4/13776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