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洪国
2000年,在邪恶的高压下有过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言行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一切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5/1378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