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樊忠英
7.20后,因自己有怕心,说过、做过不符合大法的话和事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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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5/1378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