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谭美霞
由于正念不足,我被抓捕后,给邪恶签了字。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5/1378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