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朱庄娥
本人在几年前曾经违心写过的“不修炼的保证书”作废。跟上正法進程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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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5/13784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