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宏贤、隋尚叶
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,在共产邪灵的迫害下产生了怕心,忘记了师父的慈悲苦度。声明以前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作所为、所说全部作废。从今天起,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认真学法、发正念、讲真相,跟师父回家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6/137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