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桂莲
我曾说过“不学法轮大法”的话,也写过“不学大法”的保证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加倍弥补,洗刷污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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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6/137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