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龙洪萍、李文莲
在邪恶的迫害下我写了“不炼”的保证书。现在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6/137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