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宏
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!做好三件事,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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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6/13795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