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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启玲 我是98年得大法的。99年7.20中共邪恶政权残酷迫害法轮功以来,我起了怕心,听我弟弟去乡政府回来说:“派出所要翻书,翻出一本判一年。”我把这个事就告诉了我妈,我妈一害怕,把书全部烧了。我被乡政府叫去洗脑时,我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。我对不起苦度我的恩师,对不起大法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的三件事,跟随师父坚修到底,证实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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