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张淑珍 我在99年9月中,被派出所非法抓捕并非法拘留一星期。违心的说了“不炼功”的话。并在以后恶党的干扰、欺骗、迫害下,听信了恶党的谎言,按了手印,现在才知道那是“不再炼功的保证”。在此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