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何全
由于以前学法少,在邪恶的迫害下违心的写了所谓的“保证书”,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定正念,坚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弥补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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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