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丽娟
1999年迫害发生后,我去天安门炼功。回到派出所,配合邪恶写了“保证”。后被“国保”非法绑架,做了不该做的事。声明:我在高压下违背大法的所写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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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