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常彩英
我是99年4月中旬得法的。怕遭邪恶迫害,就在自己家毁了三本大法书,停了修炼一年多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弥补自己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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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