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杨丽仁、王素梅
在邪恶的强制下,我在“不修炼”的保证书上按了手印。我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过错,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