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得格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一律作废。今后坚决支持大法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做一名大法弟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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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7/1379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