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赵艳
我是98年得法的。7.20非法迫害一开始,我就害怕的不炼了,把大法书也烧了。对不起大法,对不起师父。从新修炼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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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8/1380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