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贾秀芬
2005年的一天,我在发真相资料时,被邪恶带至派出所。当时由于法理不清,配合了邪恶。严正声明:说过的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。从新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8/1380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