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宋应会
2005年,我被邪恶带到派出所时所说、所做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弥补过错,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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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8/13804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