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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洪芸 我是97年得法的。2002年元旦与母亲一同被邪恶绑架迫害,我被邪恶绑架至看守所监禁迫害22天。这期间,邪恶对我威逼恐吓,由于学法不深、怕心太重、情关难过,我向邪恶违心妥协,接受了洗脑,可耻的在“三书”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,还被邪恶敲诈现金五千五百多元钱才被放回。通过认真学法,我真正明白自己行为的严重性。在此我严正声明自己从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彻底破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坚定的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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