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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林光煊 我1997年得法。在红色恐怖的高压下,由于怕心,用人心应付邪恶,干了作为大法弟子决对不应该干的可耻的坏事。99年公安警察非法闯進家里,自己顺其要求交了大法书,并写下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2000年8月,国安、公安8人来非法抄家,搜走全部大法书、资料,我被非法关進拘留所,期间在一定成度上配合了邪恶,顺从照像、按手印、站队等对犯人的管理要求。我在此公开声明: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。我决心去掉怕心的执著,以法为师,排除干扰,扎扎实实的修,认真做好三件事,正念正行,走好最后的修炼之路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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