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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玉香 在本市邪恶大搜捕时,我被非法抓進了看守所。在看守所里,受到了精神上的折磨,在国安、“610”的逼迫下,写了“保证书”、“悔过书”、“检查书”。出来后,被逼又向国安写了“思想汇报”。回到单位后,单位领导又逼迫我写“保证书”。我做了对不起师父、对不起大法的事。在此,我郑重声明:以上所写的、所说的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论全部作废。从新回到修炼中来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,争取弥补过错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7月27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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