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金彩花
通过学法,我对大法有了進一步的认识。在此我严正声明:从前在邪恶迫害下神志不清时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我要加倍弥补过去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正念正行,做好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9/138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