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志久
1999年,由于怕心,在“不炼功”的东西上签过字,并交过大法书籍、毁过大法资料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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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9/138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