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蔡伟英
在被迫害期间,由于自己念不正,曾交过一套大法书籍及磁带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9/138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