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晓芬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以及母亲替我所写一切“保证”,全部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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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9/1380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