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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齐春艳 2000年11月,我带两个孩子到北京天安门展开“法轮大法是正法”的横幅证实大法,被天安门恶警非法抓到派出所,被当地派出所押回,被非法关押在市拘留所,两个孩子被押送回家。我绝食绝水十天,家人着急在外边求人、拉关系,十天后我回家了。2001年腊月二十九,我们被非法关押在乡派出所,到初七才放人,因为怕我们上北京,放出来时都得写“保证”,我说了不该说的话,说了“不炼了”。声明:我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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