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海英、张建军
我们夫妻二人在九九年以前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放弃了大法,还把大法书毁了。郑重声明: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0/138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