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宫海英、张建军 我们夫妻二人在九九年以前得法的。九九年七二零邪恶迫害大法以来,放弃了大法,还把大法书毁了。郑重声明:我们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