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桂芳
自1999年得法以来,深受共产邪党的迫害。因怕心,被迫说“不炼法轮功”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所做所说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三件事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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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0/138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