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丽娟
2001年,由于怕心,我烧毁了20多份救人的传单。今年5月份,我把大法资料烧毁。在此声明:我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做个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0/13819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