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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永梅 由于自己怕心很重,2004年把一些大法书送到我妈家里,不料我妈后来上了邪悟者的当,把大法书烧毁了。我知道后心痛极了,悔恨自己没有保护好大法书籍,也是对大法犯了罪。2006年8月我因为办户口,居委会给我一张“现实表现证明”,内容是证明我不修炼法轮功等,叫我拿这张证明到派出所盖章。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悟性也差,当时不知道如何是好,最后我拿这张证明到派出所盖了章,配合了邪恶的要求。现在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对旧势力强加给我的迫害全盘否定,在今后的修炼路上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去掉所有常人心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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