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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桂珍 99年7月20后,我在中共恐怖的高压下,违心配合了邪恶。2002年8月,派出所三人给我照像,叫我按双手十指印纹。由于怕心,又看到电视的邪恶宣传,交了一本大法书,配合了邪恶,不敢再炼功学法,放弃了修炼。由于我没做好,大法书也被丈夫交给了“610”。2004年三月在同修的帮助下我又走入了大法修炼。特此声明99年7月20后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做好三件事,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6月1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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