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邦花
我于2001年被本地派出所抄家、绑架,身心受到迫害,在半昏迷状态下说了一些不符合大法的语言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在今后的学法、修炼中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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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