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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永军 由于我学法不够精进,做了不符合大法弟子的事,1999年12月份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当时还抱着常人狡猾的心理为自己开脱,认为“保证书”的内容我并没看,只是符合一下常人的办公程序。现在认识到那是可耻的行为。我严正声明“保证书”上的签字作废。加倍弥补,跟上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6/21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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