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海燕
因为被人举报,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在恶党的驱使下,逼我说出“不炼法轮功”的话。特此声明我在它们面前所说的一切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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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1/138289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