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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宋瑞英 我1999年进京上访后被非法拘留。在拘留所里,由于自己学法不深,还有对人情的执著,就配合了邪恶,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名字。虽然不是真心的,但却给自己修炼道路上留下了污点。现在我深深认识到作为一名大法弟子,这个行为是在犯罪。所以我郑重声明以前写的“保证书”一律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6/2147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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