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汤荣娟
我于96年得法,99年邪恶开始迫害后,我放弃了修炼。由于离开了法,做了很不好的事,犯了不该犯的大错。严正声明:所有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决改正错误,从新开始修炼,走正师父安排的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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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