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| ||||
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 | ||||
![]() |
|
![]() |
![]() |
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魏荷芬 7.20后,我顺从了邪恶的要求,把大法书和师父的法像交出去了,还说了一些不尊敬师父的错话。很对不起师父,对不起大法。声明:我的违背大法的言行作废。做好该做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1日 |
![]() |
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|
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