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洪云
邪恶来时我配合了邪恶,说了不该说的话,说出了“不炼”的话。现郑重声明:我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现在开始,走好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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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2/138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