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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学芬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晚上,邪恶来家里逼着我签“不修炼法轮功”的字,当时由于法理不清、怕心重,就违心的签了字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做好师父要求导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5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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