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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盖淑芹 2000年、2001年、2005年期间,我去北京证实大法,被邪恶劫持到劳教所、看守所。三次被邪恶照相、按了手印、签了字,在此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期间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信法轮大法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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