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汪业淼
在大法遭受邪恶迫害期间,由于怕心,说了一些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不敬的话,深感惭愧。我严正声明: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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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