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孙玉琴
自己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,现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要弥补过错,跟上正法進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23/138491.html